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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則楚
  報載,國家啟動“單獨二孩”政策後,人口大省廣東尚未落地實施。符合“單獨二孩”政策、現在已經懷孕的準媽媽們怎麼辦?有多名“單獨”家庭的孕婦和家屬到廣東省衛計委反映訴求,希望明確相關政策。廣東省衛計委在給記者的郵件中回覆稱,非常理解群眾對“單獨二孩”政策的關心和期待,對部分群眾的訴求會認真研究。廣東會考慮出台更人性化的措施,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通過之後、廣東“單獨二孩”政策正式實施之前懷孕的,將同廣東省人大研究制定過渡政策。
  其實,我們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在去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即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同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同意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這實際上就是立法同意了“單獨二孩”。因此,只要是2014年12月28日後出生的“單獨二孩”都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
  由於擔心會在廣東“單獨二孩”政策正式實施之前生了“單獨二孩”而受到嚴厲的“一票否決”,失去工作並要繳納巨額的社會撫養費,單獨媽媽們焦慮萬分。“明明想搭的是政策的頭班車,卻趕上了超生的末班車!”廣東“單獨兩孩”政策遲遲未定,一群已懷孕的單獨媽媽陷入了窘境。
  即便省衛計委回答要研究制定過渡政策,但廣東省即將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建議議程中,暫時沒有與放開單獨兩孩政策相關的議題,這個更人性化的過渡政策會不會是一個畫餅,在這群已懷孕的單獨媽媽心裡依然是個未知數。
  事實上,廣東對待“單獨二孩”,不是什麼等待上級部門的批准,而是更需要依法行政!要明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通過之後、廣東“單獨二孩”政策正式實施之前懷孕的孩子,有出生的權利。這個權利不是哪個批准部門能夠剝奪的,也不會因廣東“單獨二孩”政策實施早晚而能夠被剝奪的。
  對待國家啟動的“單獨二孩”政策,廣東應該明確其政策的國家立法性質,堅決積極的依法行政,確保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通過之後、廣東“單獨二孩”政策正式實施之前懷孕的孩子的出生權。對此,廣東制定的具體實施細則,只需要備案,而不應該會受國家衛計委審查的影響。提前公佈上報備案的具體細則才是真正理解已懷孕單獨兩孩媽媽對“單獨二孩”政策的關心和期待,而不是一句“可以先留著”就可以算人性化了的。
  (作者為省政府參事)  (原標題:對待“單獨二孩”應該更強調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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